发布时间:2023-10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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奴才瑞常等谨奏,为夷人复扰园庭,焚烧宫殿,恭折奏闻事。
窃自八月二十二日之后,该夷日日结队前往海淀一带驻扎,自九月初五日,夷人复以大队窜扰园庭,将圆明园、清漪园、静明园、静宜园内各等处焚烧,据中营副将陈良才等将大概情形禀报前来,复经奴才等拣派参将马溎等前往覆查,与陈良才所报无异。
查中营副将等官,于夷人窜扰园庭未能先行防范,应请旨将副将陈良才、参将孙毓杰、署游击常国泰并专汛都守,分别治罪。奴才瑞常、奴才文祥、奴才庆英均属罪有应得,应请旨将奴才等一并治罪。
至前于八月二十七日因夷人滋扰圆明园,由奴才文祥、奴才麟魁、奴才庆英将中营将弁奏参,并自请治罪一折,迄今尚未奉到谕旨,合并声明。为此谨奏。请旨。
硃批:前折已批,此次园庭被焚,中营副、参、游着免其再行惩处。瑞常接印在初次被抢之后,着加恩降四级留任。文祥、庆英均不必再行议处。其三山专汛都守等官着查照前批惩处。
(宫中硃批奏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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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自《圆明园——清代史料档案》上编-第三百一十章-第566-567页
录入:邓俊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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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:朱强